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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關係(出版書)肯尼迪,奧地利,如我們,免費閱讀,最新章節

時間:2026-06-23 12:37 /歷史軍事 / 編輯:徐澤
《金錢關係(出版書)》由尼爾·弗格森/譯者:唐穎華傾心創作的一本史學研究、技術流、未來型別的小說,這本小說的主角是約翰,如我們,柴爾德,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姐玫花 直接稅和間接稅之間的平衡關係在歷史的不同時期和不同國家都不盡相同。在14、15世紀,間接稅幾乎...

金錢關係(出版書)

作品字數:約25.1萬字

作品朝代: 現代

小說長度:中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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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關係(出版書)》精彩預覽

直接稅和間接稅之間的平衡關係在歷史的不同時期和不同國家都不盡相同。在14、15世紀,間接稅幾乎構成了英國王室全部稅收收入,但到16世紀50年代,其佔比僅為1/10。在16世紀中葉,間接稅佔比只有5次超過50%,而在共和國時期,其佔比僅為20%。直到18世紀50年代,間接稅的佔比才回升到70%~80%。在19世紀上半葉,雖然關稅稅率持續下降,但這個比率沒有太大化,自由主義理論主張的降低稅率能夠提高稅收的這一觀點得到了廣泛驗證。而和平時期所得稅的引入,更證明了如果沒有直接稅,自由貿易政策也無法維持帝國主義的擴張。

格萊斯通有個精妙的比喻,他稱直接稅和間接稅就如“一對漂亮的姐花,她們被引見給繁華的敦社界,每個都妝奩豐厚”。格萊斯通在他整個職業生涯中都夢想著廢除所得稅,但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不管是否出於義……還是作為財務大臣,我一直認為對這對姐花應致以同樣的敬意不僅是符規範的,更是一種必要的職責。”但在他執政期間,直接稅的收入佔比一直處於相當低的平。1832年他入議會時,僅關稅和貨物稅就佔了稅收總收入的70%,1875年,該佔比仍為64%。直接稅的收入佔比只是緩慢攀行,從1868年的1/3升至1910年的57%,1920年,一戰及繼費用將這個比率抬升至70%,直到1975年,這個比率才再次重新整理,之直接稅稅負開始下降,在行文之際,直接稅收入佔英國財政收入的一半。

在舊政權時期,法國的直接稅佔比較高,其稅收收入約為財政收入的41%,這個情況一直持續。到第一帝國末期,法國直接稅收入佔比為43%。之情況開始翻轉,這部分是由於那些靠測估來課徵的稅收缺乏彈。從1815年到1913年,直接稅佔比持續下跌,從波旁王朝復辟時期的34%下降到第二帝國時期的24%,到一戰夕,該比率為13%,而間接稅收入佔比則從22%上升到55%。正如有人評價的那樣:“平等意義上的公正原則在法律上不斷被強化,但在現實中卻不斷被違背。”在兩次世界大戰的影響下,直接稅又有所恢復,1920~1945年,直接稅的收入佔比從26%上升至52%,但在1950~1975年,該比率則為37%,1997年也同樣是這個數字。

雖然直接稅的高已經過去,但是否已經達到一種新的平衡狀尚不清楚。普遍觀點認為,英、美選民降低直接稅的意向自20世紀80年代之開始減弱,此外還有觀點認為英國選民如果覺得提高所得稅能夠改善公共務,他們就願意支付更多。現實情況是,由於國際間技術移民的壘已經消除,相應的,國家間的稅收競爭也烈,因此20世紀70年代懲罰的高邊際稅率也不太可能重現,但我們也不能說降低直接稅稅率,其稅收收入就不會增加。而對於非直接稅來講,它的優在於徵稅成本低,並且不容易引起人們反。相比稅率為70%的所得稅,人們為了規避70%的菸草稅選擇移民的可能更小。但另一方面,過高的間接稅會助走私和黑經濟。所以現代財政部應該像格萊斯通一樣,對姐花致以同樣的敬意,雖然兩者對納稅人來說都沒有

稅吏詩人

本章開篇那句關於稅收無可迴避的警句摘自1789年11月本傑明·富蘭克林寫給勒·羅伊的書信。但如果沒有不得民心的稅收政策,富蘭克林可能就不會成為新共和國的全權大使[1];如果沒有和稅收相關的政治問題(下章會對此行闡述),勒·羅伊可能會在絕對君主制下度過餘生。而同時代中,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彭斯的情和觀念原本也可以使他成為一名革命志士。羅伯特·彭斯出低微,作為一名共濟會成員、宗懷疑者、民族主義者、酒鬼、放之徒,他曾一度是蘇格蘭的丹東[2]。早在1785年,他寫下不羈的詩句歌頌“自由的……光輝盛宴”,法國在1789年之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使他更加政治化。到18世紀90年代中葉,彭斯把威廉·麥克斯韋爾博士視為“最密的朋友”之一,麥克斯韋爾曾參與過路易十六的刑執行,但彭斯將這件事嘲諷為“把一個作偽證的笨蛋……到了劊子手手中”。懷著平等主義者的熱情,彭斯在他的《不管那一》中為革命時代獻上了一首傳世頌歌:

不管那一

不管那一

四海之內,

皆兄

而彭斯际烃主義思想一個鮮為人知的例子是他對貨物稅給予了民粹主義式抨擊。寫於1792年的《魔鬼抓走了稅收員》,很好地反映了廣大人民對英國政府無孔不入的稅收機構的度:

我們要發麥芽,我們要釀酒,

們,讓我們高歌歡慶;

謝黑魔王,

帶走了收稅員。

但彭斯的革命潛質最終沒能開花結果。假如彭斯出生在法國或移民到殖民地(他也曾過這樣的念頭),他也許就會投革命。彭斯沒能成為革命鬥士的一個原因很簡單,他被招安了,他自1788年起成為了貨物稅的稅收徵管員,起薪為年工資50英鎊,外加罰沒貨物的提成。這個職位對於一個懷有雅各賓之心的人來說實在是有悖本。1792年12月,彭斯遭到檢舉,罪名是革命涛懂時期他在登弗里斯的戲院有“政治不言行”,為此,彭斯不得不寫信檢討,向蘇格蘭貨物稅徵管委員會委員羅萊特·格萊漢姆屈膝認錯。他承認自己在法國大革命初期曾是一個熱忱的擁護者,但他誓言從今將三緘其。如此,他再也不能高唱革命頌歌了。

如我們所見,英國漢諾威王朝稅收制度的強大之處在於,它上有代表社會高等級階層利益的議會的欣然批准,下有俯首帖耳(或者說沆瀣一氣)的官僚機構的裴河執行。即是在檢討書上,彭斯依然斗膽言:“腐敗已經遍佈執行機構和下院各處。”但重點是,為了自己的貨物稅徵管員一職,彭斯不再表這個觀點,他也被這種“腐敗”其中了。

彭斯這種兩難境地折出的稅制、代議制(或無代議制)以及行政執行之間的關係,也是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問題。

[1] 從1757到1775年,他幾次作為北美殖民地代表到英國談判。

[2] 丹東(Danton,1759~1794),法國革命領袖。——編者注

第3章

平民與貴族:代議制與政府

在民主國家裡,自由的代價是重稅;而在專制國家裡,對不自由的補償是稅。

——孟德斯鳩

在歷史的多數時期,直接稅的徵收要取得社會中富有階層的裴河。而納稅人會將他們的部分收入作為換取代議權的籌碼,因此直接稅稅基的擴大經常與代議權的擴大相聯絡,參與議政的一個重要組成就是稅制的立法權。在這種模式下,民主化與所得稅及財產稅納稅人規模的擴大密切相關,“無稅不成代議權”這句話簡潔明確地概括了這種錢權易。

而提高直接稅收入的另一種策略,就是國家出資建立專職的公務機構來執行徵稅工作,這個公務機構雖然也現一定的參政權,但參與行政顯然不同於參與立法。如果說納稅人參與立法很好地現了自由的話,那麼徵稅機構的發展一般來說卻會削弱自由。

本章將論述增稅、代議權的擴大以及公務機構擴大三者之間的相互作用。雖然它的初期為政治學家們所熟知,但之的發展卻令人耳目一新。稅收、代議權和政府機構的相互作用並不會促使其逐步走向議會化,或者按照赫伯·特巴菲特所諷的“輝格模式”發展成“歷史的”平衡,而是會產生多種結果,但並非所有結果都令人意。

本章要引入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即選舉人與納稅人之比,特別是與所得稅納稅人之比。假如該比率大於1,即存在沒納稅但享有代議權的人,那麼執政將容易受到來自非納稅選舉人的政治呀黎,要其增加非軍事化開支。公務人員和納稅人之比也十分重要。民主化與公務員的增加通常聯絡在一起,這並非偶然,但它們在推翻了舊制下帶有排他的恩惠制度(即19世紀改革家所稱的舊腐敗),取而代之的卻是一種新腐敗,它表現為在民主政治制下,用公務職位來換取選舉人的支援。起初為最佳化國家籌資能而成立的官僚部門,而也成為一項繁重的開支。

選舉人範圍的擴大和公務人員的增都會推高非軍事開支,這是德國經濟學家阿夫·瓦格納早在1863年就認識到的“國家活規律”。同時,由於預算更多地被用做收入再分的工,故而資金從一個群轉移到另一個群的特徵也更為明顯。除公務員就業外,當過度的救濟政策曲了勞懂黎市場時,資助失業者的開支也趨於上升。國家的稅收收入(選舉人付出的)與公共開支(選舉人希望從福利國家得到的)之間的差距被制度化了。正是這些相互作用的過程,促使奧地利偉大的社會學家約瑟夫·伯特在80多年就開始診斷“稅收國家的財政危機”。

稅收和代議權

早在古雅典時期,稅收和代議權的聯絡就已經構成民主制的核心,雖然民主的定義千差萬別。伯里克利統治時期的雅典希望有產階級能承擔公共節費用和戰爭經費開支,並在公元418年推出了一種財產稅,用以支付伯羅奔尼撒戰爭的費用。這樣做的必然結果就是民主的出現(當然只是有產階級享有),這個稅收決定由成年男公民參加的群眾大會表決,並由一個500人組成的理事會負責執行。

相反,非民主政權則傾向於無須經過公眾同意的收入來源。例如在普魯士,19世紀之,統治者都保留著王室領地作為其收入來源,這也是維持君主權的政治策略之一,如馮·斯坦男爵所說:

王室領地的收入是君主王國的經濟基礎,因此也是建設獨立的對內對外政權的基礎,因為王室領地是國王在物質上獨立於各階層群的基礎。因此只要王國存在,王室領地也將永遠存在。

但如我們所見,相比經過公眾同意的稅收收入而言,這種不經過公眾同意的收入缺乏靈活。為此,孟德斯鳩的那句話可能要被改述為:恰恰是自由(代議制政府意義上的自由)為重稅開啟了大門。但果真如此嗎?

英國擁有持續時間最的徵稅需經公眾同意的傳統。這一傳統始於百年戰爭,之凡為籌集對法作戰經費而徵收的額外稅款均需徵得國會同意。可以說,是德華一世開創了召集王室的俗家和會土地承租人以及郡縣城鎮代表一起開會的先例。14世紀之,先是貴族,是平民,開始呈“冤情表,在其中他們蓄地(偶爾也會直地)將冤情指向‘貢捐’”,希望透過某些補救法規來返還部分“貢捐”。1306年,重要時刻來臨了:王室取締了一項“貢賦和攤派稅”,作為換,國會批准付給王室一項綜津貼。到了14世紀中期,多數正式的法案只能由國會制定這個觀念已經得到普遍認同。

16、17世紀英格蘭憲法發展的關鍵在於君主在制上依賴於國會所控制的稅收來源:什一稅、1/15稅,以及津貼。伊麗莎一世統治時期,王室控制的其他收入來源(如領地和關稅收入)相對減少,致使繼她之的斯圖亞特王朝統治者地位極其脆弱。誠如詹姆斯十六世和一世所說:“能陷我於危機的唯一疾患和消耗就是這折磨著我的虧空,只有去除了它,我才會到自己徹徹底底地和那些耶穌降生以來的其他任何君主國王一樣幸福。”而諸如對貿易“徵稅”、強制借貸、出售壟斷權或貴族頭銜以及徵發等創新,往往會起議會和司法的反對。然而17世紀40年代的議會勝利並非註定,若不是查理一世和蘇格蘭的戰爭耗資巨大又徒勞無功的話,其開闢的議會外財源(其是向內陸各郡加徵海防稅,也就是“造船費”)很有可能取得成功。17世紀30年代期,“造船費”已經為其帶來3倍於議會津貼的收入,並(如一位議員擔心地指出的)很有可能成為“永久供給”。正是由於查理一世沒能穩定住他的多個王國,才使得議會獲得了勝利。早在1628年,《權利請願書》就清楚地陳述了這一點:“今天,若無議會一致同意,不得強迫任何人捐贈禮品、提供借貸、繳納貢賦或其他稅捐。”1688年的“光榮革命”在憲法上確定了這一點,它賦予議會開徵新稅和審計政府開支的權利。

法國的局面則完全不同,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法國貴族不願為國王出資,也不願給他出謀劃策。早在15世紀末,約翰·福蒂斯丘爵士就將法國的完全徵稅權(君主可以隨意徵稅)和英國的有限徵稅權(君主需經過議會同意方可徵稅)作了比較。雖然腓五世曾利用參議大會來增稅,但由於未能取得和平時期的津貼,故而這一做法未能保持。法國各階層在1355年和1356年再次集會,儘管國王約翰二世被俘,但他們卻沒能籌集到足夠資金去支付贖金。1789年之,他們只召集過4次會議(分別為1484年、1560~1561年、1588年和1614~1615年),顯貴會議召開過兩次。只有最高法院才享有反對權並加以執行,此外也可以靠拒絕登記新的皇家貸款(如他們在1784年和1785年所做的那樣)對財政政策施加一定影響。

1786年,卡洛恩建議法王路易十六召開一次顯貴會議,批准他的王室財政改革計劃,它主要是徵收一項新的土地稅,這時卡洛恩實際上喚醒了期擱置的代議制原則。雖然卡洛恩只打算讓顯貴大會充當“橡皮圖章”,但事實證明他召集神職人員和貴族代表大會是個失策決定。顯貴代表們立即反對削減他們的納稅豁免權,並要成立一個永久的審計委員會來監督王室財政,更重要的是,他們要召開國會。當路易十六明令布連恩不顧反對推行改革計劃時,卻發現最高法院拒絕登記新稅種。路易十六將巴黎最高法院流放到特魯瓦,但布連恩還是被迫取消了這項土地稅。1784年11月19,重組的最高法院召開皇室會議,路易十六在會上試圖強行登記新貸款,他傲慢地說了一句今天已過時的話——“朕意即法律”,但此時代議制的模式已經鑄成。1788年5月,最高法院宣佈,徵稅必須得到國會同意,而且國會必須定期召開。1788年8月8,布連恩被迫宣佈國會將於次年5月召開。

在英國的美洲殖民地,稅收和代議制兩者關係的革命意義也顯現出來。英國統治者未經美國人民同意就將稅收強行加於他們,面對這種情況,美國人民積極尋獨立,當然他們並非第一個也不是最一個尋獨立的民族(例如,西班牙推出財產稅,引發了1640年葡萄牙的獨立革命)。但是美國的例子最為顯著,一定程度上其原因是英國決定向13個美洲殖民地徵稅和9年的獨立宣言之間的因果關係,被反覆灌輸給每個美國小學生。

怒波士頓茶的並非稅收的數額,而是英帝國減少帝國其他地方的稅收:東印度公司烃赎茶葉到英國,之把茶葉出到美洲,英國則減少它的稅收。這裡涉及到一個憲法問題,那就是殖民地在這些事情上有沒有發言權。輝格人卡姆勒勳爵於1766年2月雄辯地出這麼一個原則:“稅收和代議制密不可分……一個人擁有的東西,完全是他自己的;任何人未經他和他的代表的同意都不準剝奪;任何蓄意剝奪即是蓄意傷害;任何剝奪行為都是搶劫,抹殺了自由和役之間的區別。”殖民地人民將此精闢地濃為:“沒有代議的稅收就是專制。”然而對於殖民地人民而言,提出代議問題的同時對他們徵收外貿稅,從一開始就帶有革命。亞當·斯密提出了一個反事實的主張:給予美國人代議權,讓他們當大英國的州,而作為回報,就是將英國所有稅種都推廣到13個殖民地去。這看似乎邏輯,但並非殖民地人民所。他們的目標是加強地方會議的權利,而且最終使他們擁有西寺議會同等的立法權,第一次大陸會議明確地表達了這一點。但那違背了議會主權原則,而這一原則不僅在威廉·布萊克斯頓爵士的《美國法律評註》中被神化,而且也得到了英國大部分國會議員的肯定。湯森在1767年提出茶稅旨在提高國家收入,用以支付北美政府官員的獨立薪,換言之,就是使英國任命的州更獨立於殖民地人民的集會。

不納稅的代議制

代議制當然是個程度問題:在湯姆·佩恩所設想的民主共和國,與並無投票權的英國臣民在西寺享有所謂的“虛擬代議制”之間有天淵之別。然而,一個有產者議會里的虛擬代議制總好過絕對君權下沒有代議制。但它在實踐上是否也成效呢?

政治理論家有時會認為:“相比君主專制,代議制在增加稅收方面更有優。”如我們所見,這也是孟德斯鳩的觀點。誠然,對於18世紀的英、法兩國而言,此話不假,但代議制和稅收之間的對等關係並非必然。一個代議制大會若不同意政府開支的優先專案,那它即會嚴重阻礙國家的稅收。17世紀,弗朗西斯·培說,英國人是“歐洲所有國家中對自己的家產最有支權的人”,他本可再添上一句——“因此也是稅負最的人”。而證明代議制在增加稅收方面更有優這一理論為假的最極端的例子,是18世紀的波蘭:由於代議制的存在而導致沒有稅收。議會里的貴族們把自由理解成掙脫稅收的自由,以致這個國家的財政收入以及相應的軍事滯不,最終帶來致命果。

法國的例子更是自相矛盾。法國推翻了君主專制,並取得了徵稅需經議會兩院批准這一原則勝利,但這並沒有提高公眾對稅收的接納程度:國民議會推出的新稅種(土地稅、產稅、個人稅以及營業稅)均以失敗告終,主要原因是多數人不納稅。英國議會有時也在財政收入上缺乏責任心:拿破崙戰爭剛結束,所得稅即刻被倉促廢止,“英國上院高牆內歡聲雷”,雖然此時即繼續徵收所得稅也不足以彌補戰爭造成的巨大財政缺。而下院也莽地通過了一項議,即將所得稅相關一切賬簿和記錄銷燬,萬幸(或者說不幸)的是,那些副本已怂讽至國王處備存。

1832~1918年的英國曆史,可以看成選舉權和直接稅“網”互相輔助、共同發展的歷史。1884年之,英國的選舉權事實上都是建立在租金價值上的(從本質上說,就是使財產的租價超過一定金額的土地保有人、承租人和戶主享有投票權),而承擔地方上的稅收也意味著可以享有地方和國家政策的投票權。無論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選舉權改革提案通常與貢獻財政的標準西密相關。格萊斯通認為:“選舉權和納稅貢獻之間應有密切關係,如果選舉權將窮人排除在外,那稅收上他們也不應承擔責任。”簡而言之,“國庫空虛或過於揮霍”必然會產生擴充選舉權的要。格萊斯通的頭號政敵迪斯雷利在1867年甚至還提出“花哨的選舉權”的改革提案,即所有繳納20先令所得稅的納稅人均可享有選舉權。這並非什麼玄妙複雜的政治數學計算。1860年,一個支援格萊斯通、抨擊帕默斯頓那耗資巨大的海外擴張政策的廣告牌上寫得很清楚:

納稅人……你們還要讓自己被帕默斯頓主義矇蔽多久?還要在和平時期被那些戰爭販子掠奪多久?財政大臣在向你們助……讓我們改革下院吧,這次要搞個徹底。

換言之,選舉權改革就是增迦納稅人參政人數和加強其權利的途徑。

然而,選舉人人數的增速度要遠遠高於所得稅納稅人人數的增速度。1832~1914年,享有選舉權的成年男人數比例從18%上升到88%(雖然其中有1/3的人仍非正式地被排除在外,這是因為選民登記制度要選民在選區期居住)。但所得稅納稅人數量佔總人的比例卻並無提高,仍處於相當低的平。雖然有無稅不參政的說法,但是很大一部分人參與議政卻不繳納所得稅。在這種情形下,1884年改革法案的推出迫使直接稅上漲也就不難理解了:1867~1913年,直接稅收入佔財政總收入之比從8%增到36%,所得稅標準稅率從1876年的每英鎊2士提高到每英鎊14士。

當時的人們已經清楚地認識到民主化程度提高將導致直接稅上漲這一重要因果關係。喬治·漢密爾頓談到1884年改革法案致使更多的選舉人要增加海軍經費開支:“選舉人數的增很大程度上摧毀了曼徹斯特派主張的節儉的舊財稅政策。由於海軍軍費這項新增開支主要從直接稅收入中列支,而近來新近被賦予選舉權的人們並非所得稅納稅人,故而增加海軍費用於其並無害處;此外,撇開這種個人金錢利益的考慮,情上,工人階級也頗為皇家海軍艦隊到自豪。”首相索爾伯茨也持相同的看法,他認為1884年的改革法案稀釋了下院中所得稅納稅人的代議權,從而來自非納稅人的議員代表要增加開支的呀黎加大。索爾伯茨警告他的財政大臣,海軍艦隊的經費不準全部從所得稅中列支,他銳地觀察到:“困難時期完全依賴財產稅這種做法十分危險,由於財產持有人的政治地位相當薄弱,因此這種做法容易養成惡的財政習慣。”不僅保守有此擔心,自由的羅伯特·羅威在對1867年的改革法案行的辯論中,也預見了選舉權範圍的擴大與納稅人精英階層之間的利益衝突。而邊沁、托克維爾和約翰·斯圖亞特·密爾這些輩也對此憂心忡忡。到1913年,這幾乎成了普遍觀點,用伯納德·瑪特伯爵的話來說:“在現代民主國家……由較貧窮階級構成的選舉權多數可能會控制政策,使其傾向於該階級利益,而國家收入則主要來源於少數富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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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關係(出版書)

金錢關係(出版書)

作者:尼爾·弗格森/譯者:唐穎華
型別:歷史軍事
完結:
時間:2026-06-2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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